山東安弘制藥有限公司屬于C2710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指南》等文件要求以及《關于下達2025年度山東省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企業屬于強制性審核,公司于2025年4月開始到2026年3月,委托德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為咨詢單位開展了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本輪清潔生產審核共產生了8個清潔生產方案,其中無低費方案7個、中高費方案1個,總投資為129.71萬元,年獲經濟效益69.424萬元/年。方案實施后,年節約用水2040m3/a,節約蒸汽1307.5t/a;減少有機廢氣的無組織排放,減少有組織VOCs排放量約0.6t/a,減少廢水排放量2040m3/a,減少排入外環境COD0.102t/a,氨氮0.01t/a,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綜合效益。審核后全廠清潔生產水平為國內清潔生產一般水平。 2026年4月17日,由德州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的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專家組,對山東安弘制藥有限公司清潔生產審核情況進行了驗收。 根據驗收專家組意見,公司對現場、報告及相關資料進行了修改完善。2026年4月30日,經驗收專家組復核,驗收專家組認為:山東安弘制藥有限公司本次審核達到《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指南》的相關要求,同意通過驗收。 山東安弘制藥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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