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東鴻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平原經濟開發區平安東大街以南、東外環以西,所屬行業為C2621塑料薄膜制造。本輪清潔生產審核期間主要產品產能為年產濕法鋰離子電池隔膜8500萬m2。納入本輪清潔生產審核范圍為本次審核范圍為濕法鋰離子電池隔膜1車間、濕法鋰離子電池隔膜2車間及配套的公輔工程、環保工程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指南》、《關于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下達2025年度山東省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魯環字〔2025〕26號)等文件要求,企業屬于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公司于2025年04月至2026年03月,委托德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為咨詢單位開展了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本輪清潔生產審核共產生并實施完成了2個清潔生產方案,其中無低費方案1個,中高費方案1個,方案總投資77.1萬元,年產生經濟效益55.385萬元。方案實施后公司減少危險廢物廢石蠟油產生量20t/a,減少石蠟油使用量20t/a,減少用電量43.9萬kWh/a,減少過濾器更換12次/a,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2026年04月23日,由德州市生態環境局平原分局組織的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專家組,對德州東鴻制膜科技有限公司清潔生產審核情況進行了驗收。專家組聽取了公司對清潔生產審核情況的匯報,審閱了清潔生產報告,查看了現場、檢查了清潔生產方案的落實情況,查閱了清潔生產檔案等相關資料。對報告和現場考察過程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質詢,對上報的審核報告和驗收報告提出了修改意見,2026年05月07日對修改完善后的報告驗收組進行了復核。 根據驗收組專家意見,公司對現場、報告及相關資料進行修改完善。2026年05月07日,經專家組復核,驗收專家組認為:本次審核達到國家生態環境部《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指南》的相關要求,同意通過驗收。 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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